6月9日,万海旗下“Wan Hai 503”集装箱船在由深圳蛇口经新加坡驶往印度那瓦西瓦港途中,于印度海域爆炸起火。这一严重事故引发业界强烈关注,中远海运、东方海外等船公司纷纷发布公告,宣布严查危险品瞒报误报行为。
6月12日上午,深圳蛇口海事局召开了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“百日攻坚”行动宣贯会。此次宣贯会旨在传达、解读及部署相关行动,确保政策有效传达与贯彻执行,核心是强化船载危险货物“一件事”全链条安全监管,尤其针对高温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监管问题。
早在5月下旬,就有相关企业向客户发出《海事查验重要通知》。通知明确:即日起,海事局查验的带电池货物柜,需提供整个产品的运输条件鉴定书、MSDS、UN38.3检测报告等资料。以移动电源为例,需提供对应品牌和型号的报告,且报告的品名和型号必须与报关单及实货一致,仅提供产品内电芯的报告将不被海事部门接受。若无法提供整个产品的鉴定报告,货物将被责令退运。
事实上,我国海事局此前已通知,2025年6月2日至9月10日,全国海事系统将开展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“百日攻坚”行动。该行动分为两个阶段:5月份为宣贯部署阶段,6月2日至9月1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,期间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。
各地海事局也积极响应,如深圳海事局于5月15日先行组织开展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“百日攻坚”暨2025年度新生效法规标准宣贯活动,泉州、福建、安庆等多个海事局也相继召开专项宣贯会。
通过物流信息比对、申报材料核查、登轮检查、集装箱开箱查验、货物抽样检测、企业监督检查、“两员” 从业行为检查、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行动。
同时,行动还明确了八大严查领域,涵盖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、托运人未按规定通知承运人危险货物信息、承运人不落实货物信息审核责任、船舶违规载运危险货物等行为。通过这些举措,海事部门旨在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水平,保障航运安全。